家庭收入证明
警方:应找公证机关出具
公证机关:不能提供这项证明
按照警方公布的证明开具情况,涉及偿还能力证明警方表示应该由公证机关出具。按照微博上公示的内容来看,“居民是否具有偿还能力,不在公安派出所掌握情况之内,派出所属不知情,因此不予出具证明。公民应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证明。”然而昨日北青报记者现场咨询北京一家公证机关却“吃了闭门羹”,公证处的工作人员直接向北青报记者表示,他们不能提供此项证明。
北京市公证协会会长、北京市长安公证处主任周志扬则表示,“偿还能力证明”涉及到个人的信用问题,要出具这一类公证书,需要当事人提供工作单位的收入情况证明或是相关的征信机构给出的证明,经过公证处核实之后,会出具公证书,只是认证这些信息真实可信,并非是直接证实是否具备偿还能力。
同样,按照警方公布的家庭收入状况证明中表述的“家庭收入情况不属于派出所工作业务范畴,派出所属不知情,因此,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应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然而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则称公证机关也不能提供这项证明。
工作人员表示,有关涉及财产方面出具的证明,目前只能提供个人财产证明,包括个人名下房产、单位出具证明后的工资收入、个人存款等证明内容。工作人员表示,财产方面的证明仅针对个人,不涉及家庭整体收入状况的公证。
声音
基层民警:
找派出所开证明已成惯性思维
公示“非开具范围”有必要
此次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官方微博首次公开明确回应了18项不应由派出所开具证明的范围后,立即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不少网友都大呼自己有“恍然大悟”的感觉。
然而北青报记者询问了部分基层民警,对于此次派出所不予开具证明的内容明确后,他们却几乎都认为暂时来看,实际意义并不会像社会期待的那么有直接的效果。
“现在公布的内容只能说算是官方的一种回应,但具体到我们的实际工作中,还是缺乏相应的文件落实。”一位派出所基层民警直言,因为之前不少群众都会前往派出所开具各类证明,不少人都已经形成了一种惯性思维。而且公安机关作为群众心中最可靠的执法部门,大家还是愿意找派出所开具证明。“以前为了方便群众,虽然很多不该我们开具的证明,我们也要在调查后帮忙开具,如果今后一律不开了,来办事的群众还是会不满意我们的工作的。”民警说,遇到不理解的群众,我们也拿不出具体的具有法规条例性质的文件出来,告知对方这些证明确实是按照规定不能由派出所开具,反而会增大事主对民警工作的不理解。
还有基层民警表示,在此次公布的18项内容中,不少证明最终都要求由公证机关出具,但作为公证机关在办理各项业务时是需要采取收费的形式。“一边是派出所不收费开具,一边是公证机关收费而且还要派出所提供一些材料,不少人最终还是会坚持选择要派出所开证明的。”民警说,他们并非是不愿意帮助事主,只是很多证明派出所虽然作为执法机关,但也无从掌握和调查核实。在他看来,问题的症结不应该是“哪些证明不该由派出所出具”,核心问题应该是政府相关部门出具一个明确的条例,规定“哪些证明是不需要开具”,或者“哪些证明应该具体由什么部门负责”,只有责任主体的明确,才能真正方便群众,减少群众对民警拒绝开具证明的误解。
[ 责任编辑:郭碧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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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稿件来源: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