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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称遭体罚受伤起诉学校 校方:或因低血糖摔倒

2015年11月05日 08:20:00 来源:京华时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体育老师李某在法庭上。房山法院供图

  13岁的中学女生方某称,体育课上老师对其进行体罚,她不堪体罚摔倒,导致面部缝合5针,牙齿脱落一颗、破损两颗。方某因此将体育老师李某及所在学校一并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交通费等共计1530元。前天下午,房山法院燕山法庭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老师和学校均否认曾对方某进行过体罚,他们表示方某事发当天没有吃早餐,她或因低血糖摔倒。此案并未当庭宣判。

  庭审

  家长:老师体罚全班同学

  下午2点,此案在房山法院燕山法庭开庭。女学生方某未出庭,其父亲方先生作为代理人出庭。

  据了解,方某是房山某中学学生,事发时13岁,正上初中二年级。

  方先生宣读起诉称,2014年10月的一天上午,老师李某在上体育课时对女儿方某所在班级的全体学生进行罚站,致使方某不堪体罚摔倒致伤,其中面部破相缝5针,牙齿脱落或坏死1颗、破损2颗等。方先生称为给孩子治伤,他共花费医疗费700元,交通费300元,护理费300元、误工200元,打字复印费30元。

  “目前我女儿方某遗留有面部疤痕4厘米、需要继续整形,牙齿脱落坏死等需要继续治疗,以上可能构成伤残。”方先生认为,李某违反《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体罚学生,未尽到监护保护义务致方某受伤,且至今未付出过任何费用。故要求李某及学校赔偿已支出的医疗费等共计1530元,并承担后续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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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郭碧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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