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认为,尊师重道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原告作为一名学生,能对自己的老师进行长期关怀和照顾,其行为应当予以肯定和鼓励。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记者李华 实习生彭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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