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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铁腕问责 问出实效

2013年12月16日 15:34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江苏省镇江市某部门管理服务处的工作人员姚某没想到,只因上班时间“看了一会儿”无关网页,他就被市纪委问责,在全市范围内点名通报。与他一起被通报的,还有十几人。

    为整肃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促使党员干部认真履职、担起责任,镇江市今年出台《镇江市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问责办法(试行)》(以下简称《问责办法》),对“庸懒散”或失职、渎职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严厉问责。据统计,今年该市已问责137人。

    “要铁腕执纪、铁腕问责,进一步拓宽问责覆盖面,问出实效,问出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氛围。”镇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孙健说。

    要使问责能问到实处、真正发挥作用

    近日,镇江市丹徒区安监局监察大队大队长史某违规收受购物卡、有价证券被市纪委查处。

    在当地党员干部中引发震动的是,丹徒区安监局局长顾某也被问责,他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接受市纪委诫勉谈话。问责原因: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对下属监管不力。

    “严厉的问责提醒我们,不仅要管好自己,认真履职,还要管好下属,担起责任。”丹徒区一名干部说。

    实际上,镇江市以前也曾有过针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问责规定。2006年,该市纪委出台了《镇江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2009年,又出台了《关于实行市级机关工作人员工作问责的办法(试行)》,对相关规定进行了完善……

    不过,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市纪委发现,这两个办法的问责对象覆盖面不够广,问责情形也不够全,对一些重点工作,往往需要再制定专项问责办法,导致问责效率和效果打了折扣。比如2009年的问责办法只针对市级机关,而且一共只有5条规定。

    镇江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认识到,“要使问责能问到实处、真正发挥作用,首先必须制定一套符合镇江发展实际要求,符合制度建设本身,内容更为全面、科学,更具有可操作性的问责办法。”

    经过一段时间的调研,今年2月26日,由镇江市纪委、监察局起草的《问责办法》经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正式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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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泰石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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