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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洋: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再造“开放红利期”

2013年11月22日 09:34 来源:人民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一)培育产业综合竞争新优势

  “十五”时期我国出口年均增速高达25%,“十一五”时期降至15.7%,近两年已转为个位数增长。这既是国际市场需求不振的结果,更是我国经济传统竞争优势逐步弱化的反映,充分说明单纯依靠廉价资源和廉价劳动力支撑的开放型经济发展模式终究是不可持续的,也是不可能建成经济强国的。《决定》提出,改革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放宽外资准入限制,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创新对外投资方式、鼓励企业并购国外研发机构和知名品牌等重大举措,就是要进一步发挥开放对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的引领作用,推动开放型经济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提升转变,从成本优势向以人才、资本、技术、服务、品牌为核心的综合竞争优势转变,努力提高在国际产业分工中的地位。

  (二)培育全方位开放新优势

  当前,中西部地区仅拥有全国约13%的进出口、17%的外资、22%的对外投资,这是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也凸显出我国开放型经济的发展后劲。我国扩大对外开放的巨大潜力和回旋余地在中西部地区,拓展开放型经济广度和深度的重要方向在中西部地区。中西部地区开放型经济已经驶入快车道,展现出十分广阔的发展前景。《决定》提出,扩大内陆和沿边开放,创新内陆开放和沿边开放模式,就是要因势利导、顺势而为,挖掘广大中西部地区的开放潜力,激发开放活力,加快形成海陆统筹、东西互济的开放新格局。

  (三)培育稳定、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新优势

  当今世界,人才、资源、资金、技术、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营商环境成为一个国家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的重要依托,是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并不断完善,但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市场中介组织不发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滞后,大幅增加了企业的营商成本。《决定》提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统一市场准入制度,统一市场监管,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规则,就是要积极对接国际先进理念和通行规则,大力营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保证各类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增强各类企业长期投资中国的信心。

  (四)培育参与和引领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的新优势

  规则和标准的竞争是最高层次的竞争。我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进入了重大经贸问题谈判的核心圈,在全球经济治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国作为现行国际经贸规则适应者、遵循者的角色没有根本改变。《决定》提出,坚持世界贸易体制规则,坚持双边、多边、区域次区域开放合作,加快环境保护、投资保护、政府采购、电子商务等国际经贸新议题谈判,扩大同各国各地区利益汇合点,就是要以更加积极、自信、负责的姿态,参与国际体系变革和国际规则制定,参与全球性问题治理,增强我国在国际经贸规则和标准制定中的话语权,推动国际经济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更好地维护我国的根本利益和人类的共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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