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大陆  >   教育  >   正文

北京海淀区“小升初”政策出台 今年先推优

2015年04月10日 08:34:00 来源:新京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 相关新闻

  朝阳非京籍入学

  父母一方须在该区缴税半年

   昨日,朝阳区教委发布了今年非京籍儿童少年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所需提供的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实施细则。

  其中显示,若非京籍子女父母在京务工就业,提供的劳动合同期限应距2015年5月1日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

  非京籍子女父母双方的社保均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到2015年5月1日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且至少一方在朝阳区缴纳,补缴的不算连续缴费。

  此外,若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朝阳区租住房屋,也应出具有效的租赁合同,且缴纳日期距今年5月1日在六个月以上的出租房屋纳税发票。

  石景山“小升初”

  全区派位比例低于10%

   昨日,石景山区在发布非京籍适龄儿童入学政策后,发布了“小升初”政策,今年该区特长生比例控制在10%以内。

  石景山区教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该区“小升初”将依次按照第一次全区派位、特长生与住宿生招生、对口直升、学区派位途径进行。“对口直升、学区派位是主要途径。”该负责人表示,今年会力争通过这两种方式,让升学比例达到95%以上。

  据了解,去年石景山区第一次全区派位高达20%以上的比例将成为过去时,今年会控制在10%以内,“明年这一比例将继续缩减甚至取消。”他还透露,今年石景山区特长生与住宿生比例也再度压缩,人数控制在10%以内。(记者黄颖)

相关阅读:

[ 责任编辑:郭碧娟 ]

原稿件标题:

原稿件标题URL:

原稿件作者:

转载编辑:郭碧娟

原稿件来源:新京报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