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11月,中共中央批准江青再一次保外就医。在提及住处时,江青提出要么回中南海毛泽东故居要么回到她在“文革”期间的“小据点”钓鱼台国宾馆的17号楼。这些要求遭到拒绝。于是,她当着中办有关人员的面用右手的一侧在脖子上抹了一下,意思是:你们不同意,我只好再次自杀了。后来,中央办公厅有关部门又在北京酒仙桥附近替她找了一幢独门独户的二层小楼,并且安排了一位女护士照料她,她才默认了,开始接受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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