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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东森集团前总裁交保 台检方提抗告今被驳回

2009年03月30日 21:07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3月30日消息 据台“中央社”报道,台湾前东森集团总裁王令麟在力霸案宣判后,今年1月间再度遭到羁押,经台湾“高等法院”发回台北地方法院更裁后获释,台北地方检察署向台湾“高院”提出抗告,但台“高院”今天傍晚将台检方抗告驳回。

  据台媒报道,力霸案去年12月31日宣判,王令麟因多项罪名,被台北地院判刑18年,并科罚金7亿元(新台币 下同),并没收犯罪所得3亿余元。之后台北地方法院在1月21日以接获台湾调查部门线报,王令麟可能偷渡离台为由,将王令麟羁押。

  后来王令麟向台“高院”提出抗告成功,全案发回台北地方法院更裁,台北地方法院改为裁定王令麟以3.5亿元交保,但是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每周三必须到台北地方法院报到,每晚必须向所在地派出所报到,还必须接受台湾调查部门的监控。(沈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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