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2月9日消息 据台“中央社”报道,台湾“高等法院”今天傍晚撤销台北地方法院对台湾前东森集团总裁王令麟的羁押裁定。台湾“高院”认为台北地方法院再行羁押未经讯问,且作为羁押依据的情资不够具体,因此要求台北地方法院更为裁定。
据台媒报道,台北地方法院发言人黄俊明表示,台北地方法院将等收到台湾“高等法院”的相关文件后,再由合议庭决定何时召开羁押更裁庭。预计最快明天开庭。
台湾“高等法院”在裁定书中指出,依照台湾相关规定,停止羁押后,再执行羁押的程序与第一次羁押相同,但是王令麟今年1月21日上午到台北地方法院报到,法院当天就裁定将他再次执行羁押,却没有为什么再度将他羁押的讯问笔录。
虽然当天下午台北地方法院提讯王令麟,但只是针对延长羁押进行讯问,台北地院还是没有对王令麟做再度执行羁押的讯问,并通知他的律师到庭辩护,对王令麟的诉讼权利保障并不周严。
台湾“高等法院”还指出,台北地方法院去年10月接获东森集团内部密报“王令麟拟于一审宣判前偷渡潜逃”,经台北地方法院与台检方检察官联系后,指挥台北调查局人员监视王令麟到去年12月31日。依照附卷监视纪录,王令麟在被监视期间生活起居作息正常。
台湾“高院”认为,台北地方法院收到的相关情报,固然有证据能力,但是法院仍有调查审明的必要,尤其羁押是对被告所为人身自由的羁束,对被告的影响甚大,必须证明到“无合理怀疑之程度”,而台北地方法院指前“立委”蔡豪涉助王令麟偷渡,却未传讯相关调查人员及蔡豪说明,并直接认定蔡豪、等人计划协助王令麟偷渡,对被告并不公允。
台湾“高院”认为,台北地方法院去年5月30日准许王令麟具保停止羁押时,就已知道王令麟所犯是有期徒刑7年以上重罪,并且知道王令麟在台湾岛内外有多种企业在经营,以及他的父亲王又曾、妻子蔡雪卿潜逃在外等情事,难以再以这些理由认定王令麟有逃亡之虞,对他再行羁押。因此,台湾“高院”撤销台北地方法院的羁押裁定,将本案发回更裁。(沈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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