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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有序实施单独二孩避出现堆积生育反弹

2013年11月26日 20:5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比如,东、西城为八倍左右;朝阳区、海淀区,一般按照10倍征收。昌平一般按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倍征收。

    社会抚养费 城区郊区差一倍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公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469元。

    按照这个基数,可以计算出,今年北京城镇夫妻若超生第二个孩子,在东城区、西城区缴纳的社会抚养费,应在28万至30万左右。在朝阳区或海淀区,可能要缴到36万左右;但在昌平区,可能只需要缴纳18万至19万元。

    也就是说,在朝阳区超生二胎,比在昌平区超生二胎,社会抚养费要多缴一倍。

    昨天,朝阳区、东城区部分基层计生工作人员建议,“单独二胎”政策在北京落地同时,希望政府考虑规范统一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特别是对政策落地前出生的“单独二胎”。

    【专家建议】

    “抢生”二胎缴费标准需细则

    南开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教授原新:从中央决定出台到“单独二胎”政策落地,中间会有一段过程,但不会有太久的间隔。“单独二胎”政策落地,会引发一系列新的社会问题,包括社会抚养费的征缴。因此,地方政府在具体执行中,可能需要设置一个节点,对节点之后出生的“单独二孩”,免缴社会抚养费。但对节点之前出生的“单独二孩”,可能要按照修订前当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算做超生的孩子,要缴纳社会抚养费。不过,对这部分孩子按照什么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才能让这部分“单独”家庭觉得公平、可接受,就要看地方政府能否出台妥善的配套细则了。

    ■ 地方表态

    申请生二胎须等新规落地

    四川计生委表示,单独二胎政策将尽快启动,违法生育将依法处理

    据新华社电 作为全国人口大省,四川如何贯彻落实中央“单独二胎”政策?昨日,四川省计生委就四川“单独二胎”政策相关问题向媒体公布了解答。记者了解到,四川“单独二胎”政策将尽快着手启动。但在此之前,凡属于违法生育的,都将依法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川生育新政正在推进

    四川省人口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方案需报国家有关部门备案通过后,才由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修订地方条例或作出规定,依法组织实施。因此,四川“单独二胎”政策具体实施还需要一段时间,目前,四川省的生育政策完善工作正在推进。

    对于新政是否会出现短期内人口大幅增长的情况,四川省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认为,据调查测算,四川省实施“单独二胎”政策,新增人群和补偿生育总量不太大。加之受育龄群众的年龄、健康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和政策引导的作用,不会产生严重的生育堆积现象,不会给基本公共服务增加太大的压力。

    新规出台可申请再生育

    相关负责人还强调,符合“单独二胎”政策的夫妇,应当在四川省人大或其常委会修订《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或作出相关规定后,再根据各自家庭、年龄及健康等情况依法申请再生育,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在此之前,凡属于违法生育的,都将依法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新京报记者 魏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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