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5月31日消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 自从岛内开放民众改姓之后,改姓理由可说千奇百怪。最近台北地院一宗改姓案,理由竟然是因为兄弟姐妹从父姓的,不是因病去世就是车祸丧生,而从母姓的却都平安兴旺,所以请求从母姓以避开凶险。
报道称,从父姓叶的女子今年47岁,多年来眼见同姓的兄弟姐妹先后因病或车祸亡故,而母亲姓陈的表兄妹们却生活和乐,人人平安。为此她认为自己要是继续姓叶,恐怕会有生命危险,于是提出兄弟姐妹的死亡证明书,以“心灵不安”为由,请求法院准予改姓。
台北地院受理后,并没有以迷信驳斥,而认为叶女从父姓的家人多遭不幸,确实有可能让她产生有“不利影响”之联想。且改姓不会影响子女与父母间的血缘与家庭关系,叶女本身又已经成年,遂体谅她“心灵不安”的状况,以符合最佳利益的原则,尊重她的个人意愿,准予改姓。
目前岛内“民法”方面规定,只要有“父母离异”、“父母任一方或双方死亡”、“父母任一方或双方生死不明满三年”、“父母之一未尽扶养义务满两年”等情况,且有事实依据足供认定现行姓氏有不利影响者,即可声请改姓。
报道称,从去年初至今年2月间,台湾各法院一共受理高达1461件改姓氏声请案,驳回件数仅有251件,改姓案获准多达8成以上。可见目前法官对于改姓声请,多半采取从宽认定的态度。(中国台湾网 刘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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