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3日电 一名11岁蔡姓女童今年初主动向桃园“地院”声请停止母亲亲权,希望改由祖母监护并获准,女童的理由是,自从父亲过世后母亲就弃她不顾,连她动手术都不签同意书,改嫁后一次都没有探望过她。
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很难想象一个才11岁的小女孩竟然会主动向法院声请停止母亲对她的监护权,但法院的判决书白纸黑字就摆在眼前,针对蔡小妹停止亲权等事件,法院已经在3月做出一审判决,并在4月确定生效。会有这样的判决,主要是蔡小妹向法官表示,自从父亲在7年前过世后,母亲就对她不闻不问,也不关心,全都是靠祖母和姑姑扶养长大。
虽然蔡小妹外公的一些说法完全推翻蔡小妹申请停止亲权的理由,但因蔡小妹的祖母有能力也有意愿照顾孙女,所以他和女儿都不反对把蔡小妹的监护权判给祖母,只是希望母女间的血亲关系还能靠着偶而探视来维持,不要因为一纸判决书从此被彻底切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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