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香港7月9日电 台湾消息:台湾“内政部”就“立委”章孝严认祖归宗案质询“法务部”,“法务部”研究后认为,章认祖归宗后维持母姓不是问题,但特别提醒“内政部”注意“民法”关于认领的相关规定。
“法务部”认为,根据“民法”规定,非婚生子女经认领视为婚生子女后“从母姓或父姓”,法无明文规定,也未明文限制不得从母姓;在不影响他人权利情况下,非婚生子女经认领,应可维持母姓。但是,“法务部”发现,“内政部”只问及章孝严维持母姓的部分,未提及认领问题,因而特别电询“内政部”是否“遗漏了该问的问题”。
“内政部”表示,认领部分为事实认定,户政机关决定即可。“法务部”则认为“内政部”的看法“于法有疑”。“法务部”官员指出,章孝严依法认领有许多法律层面的问题,也涉及权利关系,能否由户籍机关径行依章孝严提具的事证认定章的生父母,并更正户籍,应该慎重考量。
官员表示,例如章孝严身分证父母栏上目前记载的是其舅舅、舅母名字,即有“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的刑事问题,应否先经自首获不起诉处分后,再持不起诉处分书将“假父母”除名?另外,章孝严如何证明他和生母章亚若间的关系,是否留存有当时的生产证明或其他证据?如何证明章和生父间的血缘及抚育关系?这些问题能否由户政机关作“事实认定”,不无疑问。(王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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