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首页  >   每日新闻  >   时政新闻  >   正文

追捕外逃贪官曾被要求不判死刑 128人被抓回

2014年10月11日 08:34:00 来源:北京青年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2012年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重大对策研究课题组公布外逃贪官名单: 

  蒋基芳2003年4月,河南省烟草专卖局局长蒋基芳在国家烟草专卖局党校参加厅级干部培训学习,突然中断学习返回郑州,从上海秘密离境出走美国。

  程三昌2003年5月,身为河南省政府设在香港的“窗口公司”河南豫港公司董事长的程三昌携情妇跑到新西兰,转移到新西兰的资金高达1000万元以上,他在奥克兰购有豪华别墅和汽车。

  卢万里任贵州省交通厅厅长、省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董事长的卢万里,因涉嫌将大量公路工程私下交授其亲属开办的多家“空壳公司”承建,从中非法套取巨额工程款而逃亡海外。

  杨秀珠2003年4月,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杨秀珠携同女儿、女婿、外孙从上海浦东机场离境,经停新加坡到达美国。检察机关初步查明,杨秀珠涉嫌严重职务犯罪,依法对其立案侦查,并决定逮捕。据悉,杨秀珠早已在纽约置办多处房产。

  陈传柏昆明卷烟厂原厂长陈传柏贪污1600多万元后逃匿海外。

  陈新中国工商银行重庆九龙坡支行干部陈新携带据为己有的4000多万元公款辗转潜逃于境内外。

  刘佐卿黑龙江省石油公司原总经理刘佐卿非法向国外转移1亿元资金后,携带一家8口逃到国外。

  颜旭东新疆自治区交通厅财务处副处长颜旭东伙同他人挪用道路基本建设资金5000多万元,潜逃国外。

  林积赞福建石狮原人大副主任林积赞因涉嫌贪污犯罪,案发后已畏罪携带妻儿于半个月前潜逃出境。一直以来,林积赞都是石狮人背地里热衷议论的人物。知情人说,林积赞贫寒的身世,却暴富千万的反差,一直是石狮人心里的谜。

  许国俊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远遁海外。

  余振东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远遁海外。

  许超凡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远遁海外

  据统计,中国贪官外逃现象越来越严重,中国的资料显示,涉及贪污的,百分之九十以上是党政官员。北京市2001年处理的一百二十个贪污案件中,百分之七十是大中国有企业的负责人,而情况最严重的,在公共建筑领域。

  轰动全国的逃亡贪官就有:

  ●2003年4月,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杨秀珠出逃。

  ●2002年4月,河南省烟草专卖局局长、烟草公司经理、党组书记蒋基芳,因经济问题潜逃海外。

  ●2002年2月,任贵州省交通厅厅长、省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董事长的卢万里,因非法套取40多亿元人民币巨额工程款,逃亡海外。

  ●2001年10月,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的三任负责人许国俊、余振东、许超凡,盗用4.83亿元后,分别远遁海外。上亿美元资金通过澳门和拉斯维加斯赌场被洗成现钱,存入涉案人在国外的账户。

  ●2001年5月,身为河南省政府设在香港的“窗口公司”河南豫港公司董事长的程三昌,从香港不辞而别,携巨款1000多万元和情妇跑到新西兰定居。

  ●2001年初,中国工商银行重庆九龙坡支行干部陈新,携带4000多万元公款,一共换了29个假身份证,辗转潜逃于越南、缅甸。

  ●1999年12月,厦门市原副市长蓝甫,索取、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500多万元,案发后携妻仓皇出逃澳大利亚。

  ●1999年8月,云南省旅游集团公司董事长罗庆昌(副厅级),涉嫌挪用和贪污巨额公款,潜逃出境。

  下一页【相关新闻:我国收紧追捕外逃贪官大网 128人外逃后被抓】 

  

  我国收紧追捕外逃贪官大网 128人外逃后被抓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10月11日 “不管腐败分子跑到哪里,跑出去多久,我们都要一追到底,将其绳之以法……”10月10日,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负责人黄树贤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

  同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外交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通告,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2014年12月1日前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自动投案。

  今年以来,我国不断加强境外追逃追赃工作,追捕外逃贪官的大网逐步收紧。这对那些自以为逃到海外就平安着陆的贪官来说无疑是当头一棒,对那些企图开溜的贪官是最好的震慑,对少数依然抱有侥幸心理、妄图伺机以公权谋私利者是有力的警示。

  力度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吹响“集结号”

  贪官外逃的消息近年来屡屡见诸报端,频频触动公众神经。与此同时,有关部门追逃追赃的力度不断加大,今年更是吹响了“集结号”。

  今年1月,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能让国外成为一些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腐败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们追回来绳之以法”。

  在这次全会上,王岐山同志也指出,“要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给妄图外逃的腐败分子以震慑”。

  3月,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内部整合成立国际合作局,加强国际合作、切断贪官外逃之路的思路更加明确。

  7月,公安部部署开展“猎狐2014”行动。

  9月,最高检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行动,集中追捕潜逃境外的职务犯罪嫌疑人。

  ……

  截至10月10日,公安部“猎狐2014”行动已抓获在逃境外犯罪嫌疑人128人;2012年至2014年6月,检察机关从境外缉捕归案职务犯罪嫌疑人28人。

  “振聋发聩的讲话、铿锵有力的行动、振奋人心的战果,充分表明了中央惩处外逃贪官、阻断腐败分子‘后路’的决心,是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的又一具体体现。”中国纪检监察学院科研部副教授贺夏蓉告诉记者。

  破除侥幸,捍卫反腐败成果

  对外逃贪官进行梳理可以发现,很多人出逃前均有接受组织调查、相关牵连人被查、幕后事件曝光等征兆。

  2006年,时任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童白言,在有关部门调查许漯高速建设质量问题后外逃;

  2012年,深圳市南山区政协原主席温玲在被纪委约谈3天后,离境出逃美国……

  “近期高层多次提出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意在扎紧反腐败的网口。如果网口不扎紧,会严重抵消国内反腐的力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任建明说。

  “境外追逃追赃与国内反腐同等重要。无论贪官逃到哪里、逃了多长时间,都要将其绳之以法,唯此才能打消腐败分子的侥幸心理,才能捍卫反腐败的成果。”贺夏蓉表示。

  在专家看来,当前反腐呈现全面、持久、深入的特点,既拍“苍蝇”,又打“老虎”;既查办在位的,也处理退休的;既惩治国内的,也追捕外逃的,是一场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有序开展的工作,充分体现了中央的反腐智慧。

  “近段时间,我国强势治理‘裸官’,并强调在追逃追赃之外切实抓好防逃工作,也体现了这一点。”湖南省湘西州委党校廉政法学与制度廉评研究中心主任邓联繁教授说。

  综合施策,畅通国际合作渠道

  有专家认为,在国际追逃追赃方面,我国做了不少努力,但也存在一些必须克服的困难和障碍。一方面,与我国签订刑事司法协助类条约和引渡条约的国家主要为发展中国家,而外逃贪官的“避罪天堂”则主要为欧美等发达国家;另一方面,由于不同国家间司法制度有所区别、人权理解存在差异以及腐败资产归属的利益纠葛等因素,追逃追赃方面的国际合作渠道并不是很通畅。

  记者了解到,追求改变的行动正在进行。一是采取灵活务实的方法克服合作障碍。中国积极推动亚太经合组织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的建立,该网络由APEC各经济体反腐败和执法机构人员组成,旨在加强以追逃追赃为重点的个案合作、经验分享和能力建设。目前,我国已经与93个国家签署了检务合作协议或谅解备忘录,与189个国家建立了警务合作关系,并与美国、加拿大等建立了司法与执法合作机制。二是综合运用引渡、遣返、劝返等手段,推进重点个案追逃追赃工作。

  “可派人到国外直接与外逃贪官接触,晓之以理,告之以法,动之以情,让其主动回国接受处理。”邓联繁表示,在境外追逃追赃受制双边条约和外国司法制度较多的情况下,劝返是对引渡、遣返等方式的有益补充。据了解,在公安部“猎狐2014”行动中,缉捕归案的前88名外逃人员有40%是通过劝返回国的。

  “中央纪委牵头、多部门协调合作的模式将打破国际追逃追赃各自为战的局面,有助于形成工作合力。”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说。他还表示:“既要追逃,也要追赃,只有追逃追赃并重,才能实现反腐目标。”

  有专家认为,在追赃方面,要健全国内司法体系,创新成本负担和利益共享机制,不断推进司法国际合作。(记者 张磊)

  下一页【相关新闻:外逃经济犯12月1日前投案从轻处罚】 

相关阅读:

[ 责任编辑:王怡然 ]

原稿件标题:

原稿件标题URL:

原稿件作者:

转载编辑:王怡然

原稿件来源:北京青年报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