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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东宪兵队、伪满中央银行档案中 反映日军强征“慰安妇”制度档案

2015年08月13日 14:47:00 来源:央视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图为日军华中派遣宪兵队《关于南京宪兵队辖区治安恢复状况的调查报告(通牒)》原件。

  图为日军华中派遣宪兵队《关于南京宪兵队辖区治安恢复状况的调查报告(通牒)》原件。

  核心提示:这部分档案共25件,包括2个电话记录、2份日军华中派遣宪兵队《关于南京宪兵队辖区治安恢复状况的调查报告(通牒)》、21件各地宪兵队上报的《通信检阅月报》和《军人犯罪调查表》。档案记载了南京、下关、句容、镇江、金坛、常州、丹阳、芜湖、宁国9个市县日军兵员数及“慰安妇”配置比例,日军在10日内利用“慰安所”的人数统计等内容,以及日军强征、蹂躏、奴役“慰安妇”的恶行。

  央视网(记者陈海宁 报道)关东宪兵队、伪满中央银行档案中,反映日军强征“慰安妇”制度档案不但发现了“强征”等新证据,也有日军用公款“采购慰安妇”情况,是日军强征“慰安妇”的确凿证据,这些有关“慰安妇”的档案进一步填补了“慰安妇”问题研究的史料空白。

  1日军华中派遣宪兵队《关于南京宪兵队辖区治安恢复状况的调查报告(通牒)》

  此档案系昭和十三年(1938年)二月十九日日军华中派遣宪兵队司令大木繁《关于南京宪兵队辖区治安恢复状况的调查报告(通牒)》,汇总了昭和十三年二月一日至十日南京及周边地区各市县军队“慰安设施”状况。其中包括南京、下关、句容、镇江、金坛、常州、丹阳、芜湖、宁国等各地日军数量、“慰安妇”人数、“慰安妇”一人所应对的士兵数、“慰安妇”构成、一旬内利用“慰安所”士兵人数等情况。

  档案记载,日军为侵略军队有比例地配备“慰安妇”,南京当时驻扎日军2.5万人,“慰安妇”人数为141人,“慰安妇”一人所对应士兵数为178人。

  2 日军华中派遣宪兵队《关于南京宪兵队辖区治安恢复状况的调查报告(通牒)》

  此档案系昭和十三年(1938年)二月二十八日日军华中派遣宪兵队司令大木繁《关于南京宪兵队辖区治安恢复状况的调查报告(通牒)》,报告共分12项内容,其中的第11项以表格的形式汇总了南京宪兵队辖区各市县军队“慰安设施”状况,表中的项目与昭和十三年二月十九日所报表格基本相同。从表中内容可以看到,芜湖“慰安妇”人数一旬内增加84人;109名“慰安妇”中中国人“慰安妇”有25人、朝鲜人“慰安妇”有36人,占芜湖“慰安妇”总数的二分之一还要多。镇江2月中旬日军进入“慰安所”人数为8929人,比上旬的5734人增加了3195人。档案还记载,丹阳二月中旬“慰安妇”一人所应对士兵数为267人,因“慰安妇”人数不够,要在当地招募“慰安妇”,强征的手段昭然若揭。

  3 日军中国驻屯宪兵队《通信检阅月报(二月)》

  此档案系驻开封日军第八四野战局渡边队户村英雄昭和十六年(1941年)二月一日写给东京本所区真砂町三六清如寮吉田保的信件摘抄,记录了在军队管理的“慰安所”、“慰安妇”随部队移动的特殊生活状态。信件被做“削除”处理,即信件中有关“慰安妇”的内容开了天窗。

  4 日军中国驻屯宪兵队《通信检阅月报(二月)》

  这件档案是驻开封原田部队见城部队荻原部队本部北堀考治昭和十六年(1941年)写给埼玉县比企郡宫前村大字初尾小林的信件摘抄,内容反映一个年轻的日本军人希望保持童贞,在部队却自暴自弃,到军队战地“慰安所”找朝鲜“慰安妇”寻欢,最终患上花柳病的畸型生活状态和心态。信件被做“切除”处理,即将信件中有关“慰安妇”内容抠掉。

  5 《宪兵调查军人犯罪情况表》

  此档案系昭和二十年一月形成,记载了东宁二八部队和城子沟四〇二部队士兵稻垣秋男,栗林米藏和安信正利翻墙到军队“慰安所”寻欢,被通告处理。日军对士兵利用“慰安所”有严格规定,稻垣秋男等人被通报处理,不是因为不许士兵去军队“慰安所”寻欢,而是因为他们没有遵守规定的时间。

  6 《现役军人军属(军队服务人员)犯罪调查表》

  此档案系昭和十九年形成,记载了二月二十五日八面通五四八部队陆军上等兵佐藤登米儿,新京八00部队陆军一等兵藤井久雄在归队途中随身携带秘密资料到军队“慰安所”寻欢,被宪兵队通报处理。

  7 《日本军人犯罪调查表》

  此档案系昭和十九年(1944年)形成的《日本军人犯罪调查表》中有关“慰安妇”的内容,二月十九日平阳二六0八部队预备陆军上士森本直市醉酒后到平阳第二军“慰安所”,与“慰安妇”争执并进行殴打。森本直市受到通报处理。

  8 《日本军人犯罪调查表》

  此档案系昭和十九年形成的《日本军人犯罪调查表》中有关“慰安妇”的内容,二月二十五日八面通日军八三九二(新京八00)部队预备陆军铃木清荣公出途中携带秘密资料去下城子军队 “慰安所”寻欢,被通报处理。

  9 《日本军人犯罪调查表》

  此档案系昭和十九年(1944年)形成,记载了二月二十二日大肚川日军七六三(城子沟四0二)部队士兵久田俊逸和田代一重利用公出之便,获取延时外出证到军队 “慰安所”寻欢,被通报处理。

  10 《日本军人犯罪调查表》

  此档案系昭和十九年(1944年)形成,记载了二月二十七日日军老黑山七00三(牡丹江一一)部队预备陆军中尉宫崎丰酒后在军队“慰安所”拔刀对“慰安妇”施以暴行,被通报处理。

  11 《日本军人犯罪调查表》

  此档案系昭和十九年(1944年)形成,记载了二月十七日驻免渡河日军四八一(海拉尔八四0)部队陆军士兵鹤冈义德到海拉尔市军队“慰安所”寻欢并盗取“慰安妇”手表一只,被通报处理。

  12 “慰安妇”采购资金问题电话记录

  该档案系伪满中央银行资金部外资课关于“慰安妇”采购资金问题电话记录。作为日军采购“慰安妇”资金方面的档案是第一次发现。档案中明确指明涉及的资金为“采购‘慰安妇’资金”,记载了从1944年11月到1945年3月,4次用于采购“慰安妇”的资金为53.2万日元。伪满洲中央银行是日本操纵下的对伪满洲国实施侵略和掠夺的手段和工具,从伪满洲中央银行转账“慰安妇”购买资金,并得到关东军第四课许可,赤裸裸地表明日军实施“慰安妇”制度是日本的国家行为。

  13 伪满中央银行资金部外资课电话回复记录

  此档案系伪满中央银行资金部外资课对于鞍山支店来电办理部队名义的25.2万元日元“慰安妇”购入资金一事的回复记录。外资课认为这笔资金需要先得到经济部的承诺才能办理。

  14 日军爪哇宪兵队本部《军人犯罪调查表》

  此档案系日军爪哇宪兵队本部形成的《军人犯罪调查表》中关于加卡尔塔造船所日军雇员的违纪记录。记录昭和十八年(1943年)十二月三日加卡尔塔造船所日军雇员酒后把当地妇女强行带往当地民宅,被拒绝后拔刀毁墙,被宪兵训诫并上交检讨书。

  15 日军爪哇宪兵队军事警察关系《军人军属犯罪表(一月)》

  此档案系昭和十九年三月五日形成,记载了一月二十五日日本陆军一等兵冲野孝次在禁止外出的情况下,到军队“慰安所”寻欢,耽误了出船时间。冲野孝次受到搜查并报告给宪兵坚部队军法会议长官处理。

  16 日军爪哇宪兵队本部《宪兵月报(一月)》

  此档案系昭和十九年三月五日形成,记载了第三船舶司军属未经允许在军队“慰安所”寻欢,被说服教育。

  17 日军爪哇宪兵队本部《宪兵月报(一月)》

  此档案系昭和十九年三月五日形成,记载了一月十三日日惹铁道工厂日军雇员酒后到军队“慰安所”殴打“慰安妇”,损坏器物,被通报处理。

  18 日军爪哇宪兵队本部《宪兵月报(一月)》

  此档案系昭和十九年三月五日形成,记载了一月二十二日南燃爪支厂一名日军雇员利用公出到军队“慰安所”寻欢,被通报处理。

  19日军爪哇宪兵队本部《宪兵月报(一月)》

  此档案系昭和十九年三月五日形成,记载了一月二十七日驻爪哇二七飞联的一名日本陆军士兵酒后到军队“慰安所”殴打“慰安妇”施以暴行,被通报处理。

  20 日军爪哇宪兵队本部《宪兵月报(一月)》

  此档案系昭和十九年三月五日形成,记载了一月五日独步一五七六部队本部陆军一等兵补,擅自外出到军队 “慰安所”寻欢,被通报并口头教育处理。

  21关东宪兵队《邮检月报》

  此档案系协和会东安省本部□□应善写给三江省绥滨街满洲帝国协和会青年团统监部申玉泰的信件摘抄,信中提及特殊“慰安妇”之多令人忧虑。此内容从信中删除后,信件照常发送。(注:由于档案破损等原因,翻译人员不能清晰明了,“□”符号是不能明确的内容)

  22 北安地方检阅部《邮检月报》

  该档案系昭和十六年(1941年)驻黑河日本军人武田武二郎写给秋田市大町四村上英子雄的信件摘抄,反映了了黑河陆军官舍一角开设“慰安所”的情况。档案记载,军队“慰安所”是士兵消遣解闷的地方,20名“慰安妇”全是朝鲜人,受“国家总动员法”约束来到这里。这封信被扣押。当时朝鲜是日本的殖民地,日军运用“国家总动员法”强征朝鲜妇女充当“慰安妇”。档案中“国家总动员法”几个字成为日军强征“慰安妇”的有力证据。

  23 鸡宁临时宪兵队《思想对策月报》

  此档案系鸡宁临时宪兵队《思想对策月报》有关“慰安妇”的内容,五月二十一日东安省勃利街两名朝鲜人到军队“慰安所”大闹,不瞒军队“慰安所”只招待军人及军属。

  24 鸡宁临时宪兵队《思想对策月报》

  此档案系鸡宁临时宪兵队《思想对策月报》有关“慰安妇”的内容,五月二日在牡丹江省绥阳街军队特殊“慰安所”附近电线杆上,张贴用白纸书写的招募“慰安妇”广告。

  25 东宁宪兵队《思想半月报(十月前期)》

  此档案系昭和十七年(1942年)十月十八日东宁宪兵队上报给关东宪兵队司令部的《思想半月报(十月前期)》。在此份报告的第一项内容中记载了十月八日在密山县兴凯军队“慰安所”,一日本妇女窃取朝鲜人“慰安妇”手表,并殴打“慰安妇”致伤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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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李学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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