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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要合法、务实才可行

2014年04月17日 08:49:00 来源:中新社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国民党主席马英九16日表示,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虽然已在“立法院”付委,但还没有开始审查,该条例应该要符合台湾的现行法律、务实才可行,民进党“立委”尤美女提出的版本把“两国论”纳入,非但不能达到监督目的,反而会使两岸关系倒退。

  国民党中常会今天邀请陆委会副主委吴美红作“两岸订定协议处理监督专法之重点内容及目前相关法案版本之分析”专题报告。马英九听取报告后表示,民进党“立委”尤美女的版本除将“两国论”纳入,也存有“立法权”凌驾“行政权”的疑虑,违反台湾法律有关权力分立的规定,会使权责不明、制度混乱。

  马英九强调,两岸目前已签署21个协议,送到“立法院”后,不论审议或备查都行之有年,该规定从2003年民进党执政时,修改“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的第五条、增订第五条之一规定:凡是动到法律的部分,一律送到“立法院”审议,不涉及法律或不需法律修改者送“立法院”备查。前陆委会主委蔡英文当时提出的版本是不需送“立法院”备查,只要“行政院”通过即可生效,经国民党“立委”陈学圣要求送“立法院”备查才有此规定,还要求按密件处理。

  马英九坦言,现在讨论要把该规定变严,不是不可以,但不能严到不合理、不合法的地步,否则将来非但无法执行,还会让两岸关系因此倒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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