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的影迷大喊抽签定乾坤“太瞎”!瞎归瞎,但执行者有规可依,有例可循,台湾现行的规范两岸往来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37条规定:大陆地区出版品、电影片、录影节目及广播电视节目,经主管机关许可,得进入台湾地区……据此,主管机关过去的新闻局现在的影视局规定,每年只能放行10部电影。近些年,台湾观众对大陆影片的热情上升,期待的影片不少,哪些进哪些禁也交待不出个标准,怎么办?最原始的办法:抽签。就这样,《泰囧》无缘台湾了。
太窘 两岸艺人不对等
《泰囧》又一次突显了两岸演艺交流的严重不对等,这样的事已“窘”之有年。大陆演艺界人士赴台归在台湾“大陆专业人士来台许可办法”名下,“办法”的第22条规定,在台期间“不得从事营利行为”,这也就意味着无论是张艺谋的《图兰朵》还是陈思思、崔健、宋祖英的演唱会,虽然盛大豪华,呈现出最好的舞台的表演,但都不能商演,都要在“专业交流”的框架里或送票或捐出票房给台湾的公益慈善机构,也就是说,演唱可以,收钱不行!
相反,大陆流行音乐的市场却被台湾歌手分享了一半,而且有一个奇怪的现象:台湾歌手在大陆的演出价码都比在台湾高很多,一般都要翻倍甚至翻几倍。大陆票房最高的艺人几乎都是台湾艺人,周杰伦、王力宏、蔡依林、五月天、刘谦等,近几年在大陆商演、广告、代言,全线飘红。资深音乐人李宗盛、罗大佑、周华健、张震岳组成的“纵贯线”,仅一年就在大陆开了52场演唱会,据说有近1亿人民币的票房。
台湾的艺人横扫人民币,而大陆的艺人赴台“不得营利”,这样的规矩就不让有些人“泰囧”吗?元芳,你说呢?
[ 责任编辑:张晓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