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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加强台商投诉调解 维护台商合法权益

2009年05月02日 08:18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新华网福州5月1日电(记者来建强)作为台胞主要祖籍地、台商投资密集地区的闽南漳州市近年来逐步加强对台商投诉调解工作,维护台商合法权益,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台湾2300多万人口中,40%的祖籍地在漳州,目前常住漳州的台商、台属已超过2万人,漳州的台资数额在大陆仅次于广东东莞、江苏昆山。

  随着台商投资增多,在漳州市发生的涉台纠纷、涉台案件不可避免地快速增长。漳州市台办台胞接待站负责人郑学哲告诉记者,仅漳州市一级台办部门,2007年处理的台商投诉案件18件,2008年上升到37件,2009年前3个半月已接到的台商投诉案件达22起,比上年同期增长两倍左右。

  为切实维护台商合法权益,漳州市首先加强台商投诉协调工作平台的建设,今年3月,由各政府职能部门组成的台商权益保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原来17个扩大到34个,并聘任了6名法律顾问为台商投诉服务,进一步健全了台商权益保障工作机制。

  “现在,漳州市台办受理的台商投诉97%都得到了圆满解决。”郑学哲向记者展示了一面台商送来的锦旗,该锦旗上面写“热情工作、心系台胞”,时间是“2009年元月”。

  送这面锦旗的是来自台北的王秀。他告诉记者,2008年底,他来到漳州做茶叶生意,不料在茶叶店面买卖过程中发生了纠纷,他试着找到漳州市台办台胞接待站寻求帮助。没想到,工作人员几天就圆满解决了纠纷,让他觉得在这里“有兄弟,有依靠”。

  漳州市中级农民法院也积极出实招、做实事,用法律来维护台商台胞的合法权益。漳州中院今年3月将2007年7月创设的“维护台商合法权益合议庭”升格为“涉台案件审判庭”,配备了7名高学历、掌握闽南语、精通台湾风土人情和相关法律政策的审判人员,受理包括诉讼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台湾地区居民、台湾地区法人、台资企业的一审、二审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

  漳州中院下辖的9个县级人民法院日前也相继成立了“涉台案件审判庭”,受理一审相关涉台案件,并开展与维护台商合法权益有关的司法服务工作。

  漳州中院院长林贻华告诉记者,漳州法院摸索制定合议庭和审判庭的工作意见及办案流程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根据需要,主动与漳州市政法委、台办、台商协会等部门沟通,构建涉台纠纷诉前调处机制,加强对台商投诉件的联合办理。

  据统计,2007年7月至2009年3月底,漳州法院共受理一审涉台民商事案件205件,审结160件,审结率达78.05%,涉诉标的8472.18万元,当事人调解撤诉114件,调解撤诉率达7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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