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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莹回应反腐话题:构筑法制环境 治标才能治本

2015年03月04日 17:37:44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傅莹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傅莹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回答中外记者提问。(中国台湾网 高斯斯 摄)

  中国台湾网3月4日北京消息 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今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新闻发布会,大会副秘书长、发言人傅莹在发布会上回应有关反腐问题时表示,“治标有效才能治本有道”。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角度,主要就是要从治本的角度加强反腐败的制度建设,要构筑一个不敢腐、不能腐、不愿腐的法治环境。

  在被记者问及“实现反腐治标向治本转变的制度建立工作将会如何进一步推进”时,傅莹回应:出现这么多严重的腐败案件,这些问题积累肯定是非一日之寒,所以要解决起来确实是要出重手,要治标,也要治本,我们有句话叫“治标有效才能治本有道”。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角度,主要就是要从治本的角度加强反腐败的制度建设,要构筑一个不敢腐、不能腐、不愿腐的法治环境。

  傅莹现场举例:比如修改预算法,新的预算法已经1月1日开始实施了,在修改过程中明确要求政府的所有收入都要纳入全口径预算,加强对权力的约束。在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中也加大了对贪污、贿赂的处罚力度,比如把向国家工作人员近亲属行贿也纳入犯罪。在对外合作当中,努力构筑一个国际反腐败的合作网络,比如说中国是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缔约国,去年中国倡导了在APEC、G20等框架内推进反腐败国际合作。另外,也在考虑制定“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就是要充分利用国际法律和国际机制,使这些腐败分子无论逃到天涯海角也要面对法律的惩治。这些贪污分子、贪官,之所以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原因很多,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不敬畏法律,不遵守法律,心中无法,甚至是不懂法律。

  傅莹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党校讲话中明确提出,党的领导干部一定要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观念。所以,党员干部和所有的国家工作人员,要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中国台湾网记者 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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