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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两男子狠揍出租车司机致死 拿烤肉酱刷涂下体

2013年11月12日 15:39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1月12日消息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去年10月,苗栗县有两名男子在一间烧烤店饮酒聊天,突然一名出租车司机闯入,和他们装熟还开酒来喝。两男不满,竟然连手殴打他,不但铁椅椅脚打到弯曲,还将他的衣服扒光,竟用烤肉刷沾酱涂抹在对方下体,还将他丢在路边。司机伤重不治,台湾“最高法院”依杀人罪各判处两人15年和14年8月徒刑定谳。

  这起男子遭殴打成伤、下体还遭对方用烤肉酱涂抹、险些上演“烤香肠”的案件,发生在苗栗县头份镇。去年10月27日凌晨,41岁的刘姓和35岁的翁姓男子,在镇内一间烧烤店喝酒,31岁的余姓男子见状,当场走向酒桌旁坐下。余男吹嘘自己在当地有一定势力,引发刘、翁两人不满。

  刘男和翁男两人随即将余男拉到烧烤店前的人行道上殴打,翁男甚至还拿店内的铁椅朝余男猛砸,余男当场昏迷倒地。两人见状不但没叫救护车,刘男甚至还补踹几脚,见余男没反应,竟然将他的衣裤扒光,还用烤肉酱涂抹其下体,当成“烤肉”猛刷。

  警方正好在当地巡逻,发现余男倒在路上赶紧通报救护车送医,但因余男颅内出血,送医时昏迷指数仅剩4,无奈急救3天后仍宣告不治。警方案发时随即赶到烧烤店,将刘、翁两人逮捕。两人辩称是其它人打伤余男,翁男甚至还辩称不认识。警方讯后依杀人未遂移送,台中“高分院”依共同杀人罪,判处刘男15年徒刑、褫夺公权10年,翁男14年8月徒刑,褫夺公权10年,上诉台“最高法院”遭驳回定谳。(中国台湾网 周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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