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台湾一男子驾车冲校园致多人受伤 二审重判12年

2011年08月09日 13:41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8月9日消息 据台湾今日台湾网报道,台湾一吴姓男子因不满儿子对他审请保护令,驾车载着汽油桶,冲入孙子就读的小学撞伤多名学童及家长后,再点火引爆汽油,造成多人受伤,法院一审依“杀人未遂罪”判刑7年2个月,8日二审改判吴男12年徒刑。

  据台媒了解,现年68岁的吴传明因与妻儿感情不和,5年前与妻子离婚,儿子向法院申请保护令获准,法院禁止他靠近儿子住所、孙子学校及前妻娘家;但吴男心有不甘,在去年12月间带着4个塑料桶到加油站加满汽油,再驾车到孙子就读的新北市埔墘小学门口。

  吴男先是喝下汽油,再开车冲撞校门口的人群,撞伤4名学童及一名家长后,点火引爆汽油桶炸伤自己,学校警卫及在场其它人见状,赶紧报警并扑灭火势,将车辆抬起救出遭辗的被害人。事后吴男表示,他冲撞校园就是要造成重大伤亡,让儿子难堪。

  一审时,法官认为吴男虽思想偏激、手段凶残,且对年幼的学童造成身心伤害,但无直接杀人之意并有悔过之意,以“杀人未遂”罪判处吴男7年2个月徒刑,但新北市检方认为量刑过轻,提起上诉。

  经台湾“高院”合议审理后认为,吴男故意挑上学时间犯案,且撞伤人后仍猛踩油门,直到车子卡住才停止,造成多人受伤,恶行重大,再加上其中两名被害人家属不愿跟吴男和解,因而重判他12年徒刑。(中国台湾网 张真瑜)

浏览更多台湾新闻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