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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籍代表建议:促进优秀台籍毕业生在大陆就业(图)

2010年03月11日 20:43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图为台籍代表魏丽惠接受本网记者专访 (中国台湾网 徐维彬 摄)

 

  中国台湾网3月11日北京消息 在今年的两会上,关于台湾在大陆就学的毕业生就业问题被再一次提到全国人大会议的议事桌上。如何使台籍毕业生可以顺利地在台资、私营等企业之外的单位——如高校、医院等单位就职,成为台籍人大代表关注及深思的问题。全国人大台籍代表、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博士生导师魏丽惠女士表示,她将就更好地解决台生在大陆就业问题向全国人大提出建议。

  台籍人大代表魏丽惠告诉记者,2009年就曾经有位医学院的导师非常希望一名台籍学生可以留校,并且该学生也希望可以留在大陆发展,但是经过多方努力,都没有能解决该台生的编制问题,最终这名学生只能回到台湾就业。魏丽惠认为这意味着我们流失了一名优秀的医学人才。

  据了解,近年来,台湾赴大陆就读的学生从人员数量到质量都有大幅度的提高,而且成绩优秀的台籍学生们在大陆就业的愿望越来越强烈。但这些台籍学生大多在大陆的台企、私企等单位就职,始终无法到事业单位等就业。

  “在这个问题上面,台生就业遇到最大的瓶颈是身份问题。这些台生在大陆没有户籍,因此医院等事业单位只能采用临时聘用的方式录用。在医疗保险、房屋补贴、职称晋升、申请课题等方面的待遇都得不到相应的解决,使台籍学生对在大陆企事业单位就业心怀忧虑。”魏丽惠表示。

  “国家培养出来的那些优秀人才,如果投入到国家的企事业单位,如医疗事业等当中,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魏丽惠代表说,“我认为针对那些特别优秀的大陆院校毕业的台籍学生,如果我们能开放政策,让他们在事业单位、国企单位等就职,对我们两岸和平发展的工作大有好处。”

  据悉,去年福建放开台生在国企和事业单位就职的政策,推出了《关于做好取得内地(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来闽就业有关通知》,但大陆还有很多省份目前还没有相应政策出台。

  对此,魏丽惠建议是否可以在北京、上海、广东等台生较多的省市,集中解决这个问题。比如完善台胞证管理办法,出台类似永久居住管理办法等的政策,允许他们在企事业单位工作。或者出台人事代管办法,如人才交流中心对有持台胞证人员的事业管理办法等。“这可以让真正好的人才可以留下,这会对合作交流,对祖国和平统一等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她说,“因为他们在大陆经过多年的学习和生活,是比较了解大陆情况的,也习惯于大陆的做法。”(记者 徐维彬)

  福建开放台生就业政策简介:

  《关于做好取得内地(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来闽就业有关通知》政策摘要:

 

  台湾学生在福建省内就业将与大陆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子女教育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在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台生,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和用人单位需要的,可以自主应聘或受雇到福建省内的国有企业单位和各类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取得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硕士以上学位的台湾学生,符合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可以通过参加公开招聘应聘到福建省内的事业单位就业。台湾学生到闽就业与大陆同类毕业生享受同样待遇。台湾学生在闽就业与大陆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子女教育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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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徐维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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