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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前妻任副县长 花莲县长傅崐萁被罚百万新台币(图)

2010年03月09日 07:17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傅崐萁派“前妻”徐榛蔚(右)当副县长,被裁罚100万新台币。(图:台湾《苹果日报》)

  中国台湾网3月9日消息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花莲县长傅崐萁任命前妻徐榛蔚任副县长,引发外界非议,尽管傅接受“监察院”约询时喊冤说:“本案多少是因为政治因素,我们也感到很委曲。”“监院廉政委员会”仍认定,傅崐萁违反“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相关规定,昨对傅崐萁处以100万元新台币的罚锾;傅崐萁若不服裁罚,可向“监院”提起诉愿。傅崐萁获悉后只表示,“谢谢指教”,至于是否提诉愿则未回应。

  据报道,“监委”马以工与黄武次调查指出,傅崐萁与徐榛蔚离婚后,徐把户籍迁到隔邻傅崐萁母亲的户籍内,傅崐萁仍以“我的妻子”称呼徐榛蔚,难免让外界产生是否为其他目的而“虚伪离婚”。“监委”还举“大法官”第415号解释文,认为是否为家属,应取决是否共同生活的客观事实,傅崐萁宣布徐榛蔚担任副县长时,徐仍与傅同居在傅的住所,因此,傅崐萁及徐榛蔚属“关系人”。

  花莲县府秘书长钟文钦说,任命程序都依相关规定办理,虽县府人事处已缮制人事任用函和任命令,但这项任命案备查函还未送出县府,就已被傅崐萁撤销。(王赛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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