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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将检讨甲流疫苗安全性 接种受害救济最高600万

2009年12月29日 21:30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2月29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卫生署”预防接种受害救济审议委员会今天下午决定,救济最高金额将由现行新台币200万元,提高到600万元。全案将在“卫生署”修正公告相关办法后,即可生效。

  与会审议委员透露,3天后可能会有第1件因“无法排除与甲型流感疫苗有关”的申请案获得救济,当事人已几乎恢复。

  预防接种受害救济审议委员会召集人、长庚儿童医学中心院长林奏延指出,委员会除建议提高受害救济金额上限外,也建议扩增非医界委员,且名单公开,不与“卫生署”传染病防治咨询委员会预防接种组成员重叠,以免球员兼裁判。

  现行预防接种受害救济标准,与疫苗有关的死亡、重残案件,救济金额最高200万元,委员会原要提高到400万元,后来决定比照韩国的2亿韩币,换算相当于新台币600万元。

  林奏延说,委员会的建议是“愈快实施愈好”,法源依据是“预防接种受害救济基金征收及审查办法”,受害救济对象不限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受害者,只是要配合防疫政策接种疫苗而受害,皆可申请救济。

  迄今有30多件的甲型H1N1流感疫苗受害救济申请案,审议委员已审查8件,全数认定不符救济要件。

  “卫生署疾病管制局副局长”施文仪说,只要“卫生署”修正“预防接种受害基金征收及审议办法”,有关提高救济金额及增列委员名单等事,在公告后即可生效实施,不需送“立法院”审查。

  另外,台当局“行政院副院长”朱立伦今天在“疾管局”主持疫情中心会议,“行政院长”吴敦义也听取视察疫情中心业务简告,“卫生署”在会中呈报,将成立“甲型流感疫苗安全调查委员会”,重新检讨疫苗的安全性。(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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