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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高院”羁押庭不做评议 改书面通知陈水扁

2009年12月11日 17:29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2月11日消息 据台湾TVBS电视台报道,陈水扁上午结束“秘密外交案”的庭讯后,下午继续开羁押庭,历经半小时,羁押庭结束,合议庭决议今天不会做出任何评议结果,改为书面报告通知当事人。

  陈水扁在扁案 (公务机要费、龙潭购地、洗钱等案)中被控贪污、洗钱,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他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全案移审台湾“高等法院”后,“高等法院”9月24日裁定羁押陈水扁3个月。

  台湾“高等法院”今天提讯陈水扁,开扁家4大案准备庭。合议庭在听完检、辩双方传讯秘密证人的意见后,下午临时宣布开延押庭,决定是否延长羁押陈水扁。

  羁押庭一开始,审判长问陈水扁12月23日羁押期满后,如果要继续羁押,被告有什么话要说?当时陈水扁听到这句话心都凉了,因为他认为审判长已经有心证,还需要问他吗,对整个羁押庭已经不抱期待。

  再加上马英九12月9日在中常会里表示,“三合一”选举不理想可能有2个原因,第一就是扁案没有继续办下去,再来就是“检察总长”陈聪明没有更换;陈水扁认为马英九提出的原因,跟今天羁押庭搭配得天衣无缝,因此对于庭讯没有任何期待,也不认为今天会被释放。

  但陈水扁仍提出保证,第一就是不逃亡,他要为“冤屈”讨公道,在台湾这片他最喜欢的土地上,要为自己“清白”辩驳;陈水扁申请传讯23位证人,他也保证不会跟这些证人串供,并保持距离,除非在法庭上有需要对质的地方。

  陈水扁除了对庭讯没有期待外,他也表示3个法官都是非常重视人权,也拿出美国共和党参议员的案例,陈水扁认为尽管两个案子相同,有些有利证据都被一些人、法官、检察官给隐匿,但他相信会跟参议员一样,被释放。

  近下午5时羁押庭结束,合议庭决议今天不会做出任何评议结果,改为书面报告通知当事人。(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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