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陈水扁亲家漏报所得 被判补缴9.6万元

2009年11月13日 09:07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1月13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陈水扁亲家赵玉柱、简水绵夫妇,漏报2002年间的土地中介、部分薪资所得,须补税、罚锾96000余元(新台币,下同),赵家打官司,昨天败诉定谳。

  台湾南区税务部门查出,简水绵申报2002年所得税,漏报赵玉柱介绍买卖土地的执行业务所得48万元、薪水32000元及利息,总计当年所得总额269万余元,应补征税62000余元,罚锾33000余元。

  赵玉柱夫妇向法官解释,2002年间他们及二儿子户头中的100多万元,都是婚丧喜庆的礼金,调查机关调查时,他们担心消息外泄,才说有土地中介所得。

  法院认为,税务部门已斟酌当年有赵玉柱退休、春节、孙子赵翊安出生及满月、赵玉柱的二儿子赵建勋结婚,赵玉柱生日等喜庆有礼金收入,从宽认定其中110万元是礼金,其它时间的收入60万元,以执行业务所得来计税。

  赵玉柱希望60万也能免税,一度改口说是家用剩下的、退休收入、向朋友借的,最后又说是长子赵建铭结婚后剩下的钱,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认为赵玉柱反复其词而不采信。赵家不放弃,再提上诉,“最高行政法院”昨以上诉不合法为由,裁定驳回。(高大林)

  浏览更多台湾新闻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