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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玲欠税台湾民代喊冤 官员称将检讨解释令

2009年10月21日 13:00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0月21日消息 台湾名模林志玲被台北市税务部门查获漏报综合所得税,“立委”卢秀燕今天质疑台当局“财政部”法规不完全,应该检讨。“财政部长”李述德说,1个月内检讨相关解释令,如果有必要就会修法。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李述德上午到台湾“立法院财政委员会”报告并备质询。中国国民党籍“立委”卢秀燕说,包括林志玲在内的模特儿与演艺人员工作性质相同,但是演艺人员执行业务的服装道具可以扣除成本,但是模特儿却不行,让模特儿变成薪资阶级,这是非常不合理的作法。

  卢秀燕说,一样从事演艺工作,艺人可以扣除执行成本,模特儿却不行,不只是林志玲不服气,大家看了都不服气。李述德说,税制必须符合时代与行业特性,台当局“财政部”会检讨。

  卢秀燕也质疑,为何台当局不全力追查欠税大户,却要拿模特儿开刀?其实模特儿的演艺生命是非常有限的。林志玲不是不接受课税,而是认为执行业务费用应该可以当作成本扣除。

  李述德表示,台当局“财政部”会马上处理,1个月内检讨相关解释令,如果有必要就会修法,让大家都清楚如何适用。

  林志玲是因为被台北市税务部门查到漏报2003到2005年度的所得税,补税加罚锾共计上千万元新台币。税务部门认定林志玲的所得为薪资所得,而林志玲则主张她的收入应该是属于执行业务所得,虽然林志玲亲自提起诉愿,但台当局“财政部”诉愿会仍支持税务部门的认定方式与处分。(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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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高大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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