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0月9日消息 综合台媒报道,国民党籍“立委”江连福被判当选无效定谳。依台湾有关选举规定,江连福所遗任期超过1年,必须在选务部门收到判决书起3个月内补选,补选时间由台湾选务主管部门议决。
台中县第3选区“立委”江连福,因被控拿新台币5万元给太平市民代表陈连吉企图绑桩固票,遭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法官认定违反“选举罢免法”,今天驳回江连福的上诉,当选无效定谳。
江连福今天上午表示,他将等收到判决书后,了解法官的理由后再表态。国民党中央则表示一切尊重司法。这也是台湾第七届“立委”继李乙廷、张硕文后,第三位遭判决当选无效的“立委”,三人都是国民党籍。 (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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