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台湾警方核发“良民证” 一张250元被批抢钱

2009年07月10日 09:35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7月10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警察机关核发如A4纸大小的“良民证”,要价250元(新台币,下同),被民众批“抢钱”。

  台北市警局说,“良民证”正式名称是“警察刑事纪录证明”,主管机关是台当局“内政部”,由警察局执行审核;250元的价格已多年未调。

  台北市张姓民众日前求职讨生活,到警局申办“良民证”,以为“良民证”是像旅行证件一样的小册子,付了250元,没想到警察局寄来的“良民证”只是一张A4大小的纸张,上头几个印章、注记没有刑案纪录几行字,这样一张纸竟要250元,他认为简直是“抢钱”。(高大林)

相关阅读:

[ 责任编辑:高大林 ]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