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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媒:台当局拟延长大陆商务人士赴台停留期限

2009年04月13日 06:39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4月13日消息 据台湾《经济日报》报道,配合开放陆资,大陆人士赴台从事商务活动的停留期限,也将一并由目前的14天延长至1个月,台行政当局预订4月底以前松绑。

  据台湾媒体了解,台当局内务主管部门已将“大陆人民赴台从事商业活动许可管理办法”修正草案呈报台行政当局,包括放宽商务、会议、讲习、考察及训练等签注停留期限。

  目前商务访问停留期限为14天,台经济主管部门、工商团体均建议放宽为1个月。另外,赴台训练3个月及从事商务采购或履约停留1年等限制,都将放宽。

  台湾企业邀请大陆商务人士赴台程序也将简化,营业额新台币3000万元以下邀请15人赴台,3000万元以上邀请50人赴台,都将一并松绑。(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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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高大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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