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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检方盼明年3月底前侦结陈水扁、李登辉四大案

2008年12月29日 07:07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2月29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检方特侦组侦办陈水扁家弊案,本月12日将陈水扁等14人起诉,目前仍在持续侦办陈水扁涉及的企业汇款案、诈领“机密外交款”案、洗钱案外案及李登辉被控洗钱案,盼明年3月底前能将全案侦结。

  报道称,台特侦组12日首波依“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侵占公款罪、行收贿罪,以及违反“洗钱防制法”与伪造文书等罪,将陈水扁与其妻子吴淑珍、儿子陈致中、儿媳妇黄睿靓等14人起诉,并马不停蹄侦办未结的企业汇款、诈领“机密外交款”及洗钱等案。

  在诈领“机密外交款”案部分,检察官19日向台北地方法院声请具保停押台前安全部门秘书长邱义仁,法院裁定邱义仁以新台币50万元交保,使得特侦组目前已无任何羁押中的被告;不过,检方同时将一名男子及蔡姓女子列为被告,并于18日通知海巡单位等将台前“外交部次长”高英茂管制出境。

  在洗钱案后续部分,特侦组于10月、11月间分别将前兆丰金控董事长郑深池、前元大证券董事杜丽萍列为洗钱案被告,但并未在首波陈水扁家弊案中起诉,而是另案调查两人其它所涉案情;检察官另认定开发金控总经理辜仲茔涉嫌协助吴淑珍洗钱,目前将其列为“查字案”被告。

  此外,部分陈水扁弊案被告在首波起诉前,供出吴淑珍及陈致中另以珠宝等方式洗钱,这笔钱仍藏在岛内某处。特侦组16日兵分6路,搜索新光医院副院长黄芳彦台北住处、办公室、银行保险箱,以及黄睿靓父亲黄百禄台中、彰化住处及吴姓亲友住处,并带回重要证物。

  办案人员指出,特侦组于11月初以杜丽萍涉嫌协助扁家将国泰世华银行保险室内的7.4亿元新台币资金搬移别处,向法院声请羁押失败,但吴淑珍却透过律师矢口否认相关情事。杜丽萍因无法承受压力,自杀获救,随后主动到特侦组供述案情,对检方侦办企业汇款案“有极大帮助”。

  办案人员表示,特侦组侦办企业汇款案,已在秘密处所传唤元大少东马维辰、马维建、国泰金控董事长蔡宏图、副董事长蔡镇宇、富邦金控董事长蔡明忠等企业高层,了解陈水扁任内与金融业界的资金往来状况。

  检察官同时掌握台北101董事长陈敏熏、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长辜仲谅曾分别交付新台币1000万元及2亿9000万元给陈水扁家,认定相关款项为陈水扁等人犯罪所得;至于陈敏熏等人是否涉及不法?特侦组目前尚未认定。

  办案人员指出,由于特侦组检察官在去年4月间曾约定任满两年即返回原单位,将在明年4月2日届满,所有检察官希望在明年3月底前,将扁案及台北地检署移送的李登辉案侦查终结,才对社会有所交代。(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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