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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丽文称游锡堃“卒仔”案 台北地院判游败诉

2007年09月29日 10:05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9月29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中国国民党政策会副执行长郑丽文去年9月间,在政论节目中就“台独”议题,称游锡堃为“卒仔”(没胆没种的人)。游锡堃提出民事侵权行为损害赔偿,台北地院昨日判决游锡堃败诉。

  郑丽文去年9月30日参加电视政论节目,对游锡堃以“卒仔”等字眼形容,遭游锡堃提出民事告诉,依侵权行为损害赔偿,求偿新台币99万元并登报道歉。

  据台北地院判决,郑丽文发言为单纯发表意见评论,并非陈述事实。判决认为,郑丽文发言内容属于评论,语词虽粗鄙不雅,仍应受言论自由保障,不具备侵权行为不法要件,不构成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责任,驳回游锡堃之诉及假执行声请。(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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