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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媒:反分裂法暗含绝不对台动用核武之善意

2005年03月26日 06:25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3月26日消息  据香港媒体转引知情人士的话指出,仔细品味《反分裂国家法》或可发现,解放军即使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也不会向台湾动用核武器,其目的是“尽最大可能保护台湾平民生命财产安全”。

  该知情人士表示,反分裂法起草小组在研究有关“采取非和平方式”的第八、第九条条文时,经过反复讨论,几易其稿,形成现在的条文。在讨论中,参与起草及征求意见的人士,曾就“尽最大可能保护台湾平民生命财产安全”进行专题研究,认为有关条文必须包含解放军不能对台使用核武器的含意。该条文中的“最大可能”就蕴藏着大陆军方对台湾不得使用核武器的考量。

  分析人士指出,反分裂法是一部台海和平法,这部法律的出台完全是被“台独”逼出来的。因此,北京在制订法律过程中,不仅对“台独”行为划出红线,也对自身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作出规范。(言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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