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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小矿企环保设施不达标 污染或持续7至15天

2013年07月08日 10:06 来源:人民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7日,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许振成表示,此次污染事件充分暴露出地方政府“三不”问题:对部分企业环保设施不健全、违规生产的严重性认识不足;平时对企业监管能力不高;对污染事故影响的综合研判能力不强。

  据贺州市副市长闭海东介绍,贺州市具有锰矿、稀土、钨矿等资源,共生镉、铊等金属。长期以来,当地一些规模较小的矿企环保设施达不到要求,在选矿、洗矿过程中造成未经任何处理的废水外溢,有的还涉嫌偷排废水废渣。地方监管部门曾清理整顿过,断电关停了部分小企业,但后来又“死灰复燃”。

  相关专家称,此次排查发现,部分企业虽然已经“人走厂停”,但流出来的污水中仍重金属超标。

  许振成说,目前专家组决定暂不向受污染水体中投药消解污染物,原因有三:一是截至6日晚监测数据显示,断面镉浓度大部分在4倍以下,当前状态投药效果不佳;二是沿岸水厂实行了应急运行,确保供水达标;三是据专家研判此次“毒水”在自然生态中存在十几天,污染物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有限。专家组研究决定,先调用广西境内爽岛水库的水源稀释受污染河段。

  专家预估,此次污染可能在广东持续7至15天,将以每天5至10公里的速度从上游到下游消除污染影响。(据新华社7月7日电 记者张莺、陈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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