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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保障困境儿童基本生活

2013年07月02日 09:18 来源:新京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全国困境儿童约数百万,包括父母长期服刑或强制戒毒的孩子

  新京报讯 (记者魏铭言)昨天,民政部相关负责人在第二届中国慈展会的新闻发布会介绍,今年将探索建立普惠制的儿童福利制度,参照孤儿,为身患重残,或有父母但家庭监护缺失的困境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建立基本生活保障。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副司长徐建中介绍,全国困境儿童大概有数百万,其中,以重度残疾儿童为主,也包括父母长期服刑或强制戒毒的孩子。民政部将对困境儿童分类别、分层次,给予不同内容的基本生活保障和社会救助。

  日前,南京女童饿死家中事件,凸显政府对困境家庭儿童生命照护的缺失。近日,民政部已下发通知,明确要为困境儿童,建立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年内,将在广东省深圳市、江苏省昆山市、浙江省海宁市、河南省洛宁县四地试点。

  此前徐建中曾表示,为困境儿童建立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也将探索以按时发放基本生活费为主。但这些基本生活费如何落实到孩子身上,将通过试点探索经验。

  在试点经验基础上,将在全国划分东、中、西部,因地制宜制定适应本地区特点的儿童补贴制度;针对不同类型的儿童,分不同标准予以福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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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目前由财政完全投入的儿童福利制度,仅针对政府福利部门登记在册的孤儿。但同时,还有很多父母或家庭监护人尚在,生活在自己家中的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

  为此,6月27日,民政部下发通知,儿童群体被分为孤儿、困境儿童、困境家庭儿童、普通儿童四类。

  民政部还将困境儿童分为三类:残疾儿童、重病儿童和流浪儿童;困境家庭儿童分为四类:父母重度残疾或重病的儿童、父母长期服刑在押或强制戒毒的儿童、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因其他情况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儿童、贫困家庭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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