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新华社记者报道,“延安城管打人事件”伤者刘国峰称:公开信系他亲自发布。刘国峰13日晚说,公开信是他们和城管局协商的结果。他委托朋友、一名实习律师马某起草,他和另外几个朋友商量后定稿,于7日晚11时许,自己注册ID后发布的。
“致广大关心‘延安5·31事件’网友的一封信”终于“真相大白”:公开信既非当地政府捉刀代笔,也非他人假冒刘国峰名义,而“系和城管局协商的结果”。对于媒体报道的“刘国峰否认写过公开信”,也遭到刘国峰的亲口否认,看来这事是真的。不过对于这种绕口令式的事态变化,仍有一些网友选择“不相信”,他们质疑的不是“协商”结果,而是在“协商”的背后,两个权利主体之间是否平等,或说“协商”是否发自内心。诚如一些网友所忧虑的,刘国峰要想在当地“混”,面对城管这个“强势”部门,除了“协商”“道歉”,他还有它答案可选?但愿这是网友在瞎操心。
[ 责任编辑:吴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