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任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密切关注案件进展,案发后即赴边境一线实地查看,研究指导处置和案侦工作,先后33次对专案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明确要求要从维护国家尊严和公民权益的高度看待这起案件,务必缉拿凶手、彻查案件,让犯罪分子接受我国法律的严正审判,给人民和受害者家属一个负责任的交代,切实保护我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孟建柱积极推动建立了中老缅泰四国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机制,并率团出访老、缅、泰等国,与三国领导人就联合打击糯康犯罪集团达成共识,委托专案组向老、缅两国军警高层转交亲笔信,协商交涉案侦合作事宜,为案侦工作奠定了基础。
事实上,中国政府一向重视与世界各国特别是周边国家的国际执法合作。早在1985年,中国政府就申请加入了国际禁毒公约,1997年与缅甸签署中缅边境管理与合作协定,1999年与老挝签署刑事司法协助条约,2003年与泰国签署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同时,云南警方充分发挥地缘优势,长期以来积极加强与周边国家相邻地方沟通联系,建立了一系列地方警务合作机制。
在案件侦办过程中,中国警方从情报交流、联合清剿、协作抓捕、证据交换、共同审讯、嫌疑人移交等方面大胆创新,务实合作,积极与老、缅、泰各国交流协调,开展大量案侦交流协作,建立形成了中央和地方层面多层次、多角度的司法协作和警务合作模式。
专案组通过地方警务合作机制先后派出侦查员赴老挝、缅甸开展讯问工作,并通过与泰国进行证据交换,获取泰方现场勘验报告、尸检报告、枪弹鉴定报告、DNA报告等证据材料17份480余页和200余张照片,多方收集固定糯康犯罪集团犯罪证据,进一步充实完善证据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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