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时政新闻  >   正文

点击鼠标月入10万! 网络传销七十二变迷人眼

2013年02月26日 08:00 来源:经济参考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毛爱伦介绍说,网络传销发展初期,主要是以网络为宣传平台,把传统传销和互联网“嫁接”在一起。他们通过网络聊天诱骗网民加入传销组织,缴纳入会费并发展下线,诱骗对象主要是熟悉的网友和诱惑性广告“钓”来的网民;或者先在网络上“遍撒网”寻找“下线”,然后在现实中将“下线”们召集,举行家庭式小型聚会进行洗脑,以此规避大规模聚会易被查处的风险;或者开办实体店,以此为掩护,在现实中“拉人头”,然后再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入会登记、输入推介人资料、缴纳“入会费”等。

  2012年被查处的横跨湖南、山东、广东等多省、涉案金额过亿、“下线”过万的“军圣营销”特大网络传销案便属于“嫁接模式”。湖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刘岳兵介绍说,最初,犯罪嫌疑人徐启军在山东省临沂市注册成立临沂军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军圣公司”),在全国各地设分公司、办事处和专卖店,对外宣传谎称公司是国务院的直属机构,以“代表国家”收编“人际网”会员为名拉拢人员加入公司,在网络上、现实中拉人头发展下线。

  2012年年初,这一犯罪团伙进入湖南省怀化工商部门和警方的视野:当地一家名为“天缘日化用品经销部”的店铺,打着销售日化用品的旗号,卖的却是“广告收益权”。而所谓的“广告收益权”并非实际商品,而是通过发展“会员”和“下线”的方式,收取“入会费”、销售“股权”和“销售产品返利”等。公安机关顺藤摸瓜,调查发现店铺的背后就是军圣公司,这一团伙大肆网罗山东、湖南、广东、福建、安徽等10余个省份的传销人员,以“五级三阶制”的模式大搞网络传销。办案民警介绍说,他们到处开设店面,表面上销售牙膏等日化用品,实际上是以实体店为掩护开展网络传销。

  互联网和传统传销模式的“嫁接”迅速开出“罪恶之花”,破坏了众多家庭的正当利益。据悉,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军圣营销就发展下线达万余人,获取传销非法资金约2.61亿元。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