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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中国器官移植分配不会优先给富翁、高官

2012年10月29日 09:01 来源:京华时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3分配系统向器官获取组织、匹配到的等待者所在移植中心发送匹配结果(系统实时通知,短信通知)

  4移植中心回复(接受/拒绝)分配

  5器官获取组织确认分配结果

  6获得分配的移植中心接收器官后上传器官接收确认书

  □分配原则

  如有适合病人医院享有优先权

  此前有报道称,卫生部“新规”的出台将意味着获取器官的医院优先使用器官的权利将不复存在。但王海波表示,这种说法并不准确。据他介绍,此前我国的器官捐献处于医院内部自行分配的状态。和以往相比,管理办法并没有完全取消器官获取组织辖区内医院的优先权。因为管理办法将实行区域优先的原则,捐献的器官首先分配给器官获取组织所属移植医院的器官移植等待者,其次是省级行政区域内的其他移植医院的器官移植等待者,最后才在全国范围内所有移植医院的器官移植等待者中进行分配。

  但管理办法也将鼓励有条件的省级行政区域可取消器官获取组织所属移植医院的优先权,实行省级行政区域内的统一器官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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