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由于党政一体、党政不分,党产和国产也不分,党产的具体数目也说不清楚,很多人觉得无所谓,但为后来政党体制转为两党制后党产处理留下了问题。早在上世纪五十年代,《自由中国》杂志就撰文:“如果国民党硬把国库当作党库,乃至把国家当作一党私产,就是自绝于人民。”
1987年,国民党放开党禁报禁,并于1994年将自己登记为社团法人。直到此时,国民党才搞清楚党产情况,原来自己有380多亿的“党产”。更早之前,许多党产都是记在个人名下,早已“不可考”,只能根据陈述还原事实。至于交代多少,那就全凭良心了。对此,蒋经国曾说明,早年因害怕中共以中国继承者名义,强行接收中华民国的海外资产,所以当时有不少的财产转入私人账户,以规避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接收。但是,中共接收的风头过后,有人没有归还这些财产。蒋经国对于这些人的行为“深感痛心,却无法可管”。2001年,时任台湾“总统”陈水扁认为,“中国国民党长期以来霸占人民与国家的财产”,有“国库通党库、党库通内裤”的嫌疑。他呼吁“国民党要还财于民”。
蒋介石从大陆带来277万两黄金
国民党拥有巨额党产是事实。那么这些党产是从哪儿来的呢?国民党的党产来源很多。第一笔“横财”来自抗日战争胜利后的接手。1945年8月,日本无条件投降,国民党在收回台湾省时,很多日本殖民者、侵略者的财产由中国国民党执政的中华民国政府接收。从法理上讲,这些财产应归国家所有。但是,当时的中华民国和逃到台湾后的中华民国,政治体制上走的是党国体制,党政一体。在接收的过程中将一部分资产转移为党产。
第二笔“大钱”要算从大陆撤退到台湾时带的“浮财”,1949年4月,人民解放军打过长江,蒋介石带领六十多万残兵败将和一百多万追随他的民众来到台湾,并从大陆携带了大量黄金和物资,其中一部分最终变为了党产。1949年1月16日蒋介石宣布下野的前五天,便召见当时的中央银行总裁俞鸿钧,命令其尽速将存放在上海中央银行等行库的国库黄金、白银、外汇全部秘密运往台湾。据不完全统计,蒋介石下令运抵台湾的国库黄金,约有277万两。如果折算现值,以每两新台币23000元估算,约合637亿多元。
来到台湾之后,国民党仗着其执政地位,进行了不少“投资”,凡是有利可图的地方都少不了党营事业的影子。早期党营事业主要在文化领域,目的在宣扬党的政策。如《中央日报》、正中书局、中国广播公司、中央通讯社及生产事业齐鲁公司等。1949年政府迁台之后,国民党除继续维持上述文化事业外,随着台湾经济逐步发展,亦投资生产事业,包括信息、科技与营建等,三十余年间逐渐成长茁壮。
此外,还有党员每年交的党费约6200万元,也是一笔不小的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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