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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公务员涉贪停职期间可领半薪 坐牢可领退休金

2013年04月01日 08:21 来源:东南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人事处表示,涉案停职者不能办退休,但涉案未停职仍可办退,依“公务人员退休法”,请退后如判刑定谳,即使在狱中仍能照领退休金;唯一例外是,如被褫夺公权,褫夺期间不能领。

  相关的“保障”看在民众眼中觉得很不公平,“立委”陈亭妃表示,无罪可补领未领的半薪,有罪也应有追回机制,退休金也一样,凭什么坐牢还可领退休金?

  胡新一批半天公文 领60万薪

  涉贪目前服刑的台东县海端乡前乡长胡新一,停职2年3个月,支领半薪约领走60万元,却只批了半天公文。

  公务员涉贪停职领半薪的案例不胜枚举,台东县前海端乡长胡新一因议员任内涉贪,上午就职乡长,下午就被停职,一停2年3个月,停职期间支领半薪约领走60万元,却只批了半天公文。

  胡新一当过八届县议员,议员卸任后,担任海端乡公所秘书两年,2010年投入乡长选举胜出,议员任内涉及县议会小型工程弊案,被控诈领县府编给议员使用的社团补助款4万元,就职当天下午就被停职。

  胡被停职后仍支领半薪,引发议论,当时曾传出他要辞职自清,但最后并没有,直到去年6月1日,才向县府提出辞职,胡才终止月领半薪,县府民政处统计,他停职27个月,约领走薪资6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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