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富美立即反驳,“我们没说杀一人就判死”,吴敏诚第一次杀人并未判死。她强调,各地法律感情不同,唯一最有共识的是“故意杀人”可判死刑。朱还表示,公开执行死刑属酷刑,吴当街杀人不也符合“酷刑”?
律师引“泷冈阡表”吁勿错判
“要不要再给吴敏诚一次机会?”“最高检察署”检察官江明苍结辩时第一句话就这么问,他随即娓娓重述案发过程,强调被告残酷无人性;律师尤伯祥引欧阳修“泷冈阡表”,强调重要在不能错判,吴仍有人性种子,应判他无期徒刑。
江明苍说,吴敏诚从1993年借钱遭奚落杀人到3年前又枪杀另一女友,社会给吴重生机会,吴却冷血当街杀人。江明苍张开手掌比拟吴在多近的距离开枪,并说明一审判决后,检察官是因聆听遗族心声后,才决定再上诉求处死;判吴死刑,罪刑相当,也符合法律感情。
律师尤伯祥则以近5年的78件无期徒刑案件为底,强调没有一案不残酷或没对被害人造成伤害,但并非杀人即判死,要看个案。
他引欧阳修的泷冈阡表中“屡废而叹”,就是要避免错判。尤认为,没有恶贯满盈的标准,被告不仅是一个姓名、案号,法官必须做好严密的调查及量刑辩论,判决死刑才有趋于正确的可能性。
尤说,吴犯前案后安分守己,再犯本案,对被告、被害人都是悲剧,两人不要相遇就好了。但二审调查只是虚应故事。对吴来说,“给他一枪送他回去是否最好呢?”可怜之人必有可恶之处,还是判他无期,让他在牢里面对犯错的折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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