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秀明表示,就目前来看,蔡衍明等买家应该是自愿参与;至于黎智英是否自愿出售壹传媒,“公平会”还会再研究。
“公平会” 要查危害公共利益
“公平会主委”吴秀明昨(26)日赴“立法院”备询时指出,“公平会”依法可对危害公共利益情事主动调查,目前看来,3方买家应都是自愿。至于是否有威胁、利诱逼迫参与结合,要进行研究。
“立法院”昨日进行“壹传媒集团经营权交易案”专案报告,与会的前“金管会主委”、“公平会委员”施俊吉指称,台湾壹传媒交易案涉及公共利益,公平会应介入调查;吴秀明对此回应说,可主动调查是否有此情事。
施俊吉还表示,壹电视没办法上架,几乎可说是台湾壹传媒被迫出售的原因,这使该案除了牵涉结合,还有当事人威胁利诱的可能性存在,“公平会”基于“公平法”第26条“危害公共利益处理原则”,拥有调查权,应该发动调查,约谈包含黎智英等买卖双方关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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