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只有这样,何必拖4个月?银行保险箱赃款,今年7月已查扣,检方又掌握索贿录音证据、检举人及相关证人具结,被告也认罪,有什么理由拖一百多天起诉?而且没有求刑。
坏就坏在侦查不公开,特侦组侦办期间完全没声音,媒体一天一爆,只要涉及案情,特侦组一律不回应、不证实,就算澄清也没多少人理会。
外界或许不知道,“法务部”要求检察官起诉时不要求刑,以免未审先判,这是林益世未被求刑的原因;外界或许不知道,特侦组花很多时间确认林益世收的款项和陈启祥给的美金、新台币吻合,还安排测谎,拖了一点时间。
不过,林益世索贿时,林父林仙保坐在客厅,林妻彭爱佳还奉茶,怎么可能不知道林益世收贿、索贿?这些疑点,特侦组只以林仙保重听,不知道儿子林益世正在跟陈启祥索贿,轻轻带过;这样的理由,确实不符经验法则。
林仙保患有重听,听不到茶几对面的谈话,所以不知情,可信吗?彭爱佳被依洗钱罪起诉,但她与林益世夫妻一场,还替婆婆藏放巨款,难道没参与贪污?
办案讲证据,空有经验法则怀疑某人涉案,若没证据,还是莫可奈何。怀疑归怀疑,他们涉案的证据在哪?
蚕食公营事业的政治人物,绝对不会只有一人,特侦组已分案调查;要厘清这些错综复杂的结构,不是简单的事。再多给特侦组一些时间吧,如果届时查不出来,责骂的声浪,恐怕连重听的人都听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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