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22日,罪犯许某某接到毒贩指令及毒资后,伙同苏某等人前往漳浦县接运毒品;陈某某因车祸受伤无法参与接运,遂提供车辆协助。苏某等人在漳浦县赵家堡高速公路出口处附近接到毒品氯胺酮118.2千克后被当场抓获,许某某和陈某某则在养殖场内落网。
关于王某某犯走私、贩卖、运输毒品一案,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底至2010年初,罪犯王某某与“大头”(在逃)经预谋,从大陆走私100千克毒品氯胺酮到台湾贩卖。2010年2月间,罪犯王某某再次与“陈董”(在逃)等人预谋从大陆走私150千克氯胺酮到台湾贩卖牟利,商定王某某占其中26千克份额,由王某某负责联系毒品货源及将毒品从大陆运往台湾事宜。同年3月5日,该批毒品在漳浦县赵家堡高速公路出口处准备交付时被当场查获。(刘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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