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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律师刘阳明:希望有一天两岸律师携手同办大案

2011年05月04日 09:51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金钱不是最重要的愿为两岸司法合作做点事

  刘阳明说:“我执业20年了,虽比不上一些企业家富裕,但生活上的问题已经基本解决了。金钱不是最重要的,现在最大的心愿就是为两岸司法合作做点事。”他说:“两岸的文化、经济交流在前,最困难的是法律。两岸司法合作,在全世界都是先例,能为此做点事,是最有价值的。”

  他说,大陆制定的不少法律是借鉴台湾地区和其他国家的,比如公司法、证券法、物权法等等,当然台湾法律的制定曾经也借鉴其他国家,有的也借鉴大陆。但是,两岸法律在语言表述方面还有些不一致。

  简单地说,在台湾称为智慧产权的法律概念,在大陆则被称为知识产权。其他更深入的一些内容,也存在一定差异。

  刘律师的具体打算是,第一年,利用北京的地缘优势,从全局的角度全面了解大陆的政策、与商业相关的法律;陆续让台湾的律师到德衡所来学习、实践。台湾一旦开放自由行,德衡所的律师也可以到台湾的律所去,深切了解台湾律师是如何办理案件的;第二年,要将重点放在上海、江苏、浙江等台商比较集中的地方,招募更多的法律人才,在为台商服务的过程中,了解大陆法律与台湾法律的一些差异。同时,打算出本书,将台湾的法律、律师服务等系统地介绍到大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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