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近半肇事者无证驾驶
江苏省睢宁县检察院一项调查显示,今年上半年(1月至6月)该院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事发地点为农村道路(县道及以下道路)的交通肇事案件29件,占同期受理交通肇事案件总数的37.7%。
如何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广大农村群众出行安全,已成为摆在相关部门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
农村道路交通肇事案件特点
近半肇事者无证驾驶。在29名肇事者中,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无证驾驶的13人,占44.83%。值得注意的是,事故中受害方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也有5人之多。
肇事车辆多为“黑车”、“病车”。肇事车辆均为机动车(摩托车9辆;农用车6辆;变型拖拉机、货车、轿车各4辆;农村客运中巴2辆),其中无号牌“黑车”肇事8起,占27.59%;虽有号牌、但经检测不符合相关技术要求的“病车”肇事17起,占58.62%。另4起案件因车辆损坏无法检测。
近半案件的被害方“有错”。在29起案件中,肇事方负事故全责的16件,占55.17%;肇事方负事故主要责任的13件,占44.83%,说明近半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违章行为。
行人及非机动车驾驶人员伤亡比例高。农村道路往往是汽车、摩托车、农用车、非机动车等混合行驶,发生事故遭殃的多是行人及非机动车驾驶人员。上述案件中被害人为行人的11件;被害人为自行车、人力三轮车驾驶人员的7件,被害人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员的3件。
[ 责任编辑:张晓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