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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贸易公司女老板售卖过期食品 被判4年交保500万

2012年01月20日 21:14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月20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力瑜贸易公司负责人沈凤英被控将过期巧克力等原料,窜改有效期后贩卖,昨遭台检方起诉,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审理此案,沈女认罪并表达悔意,台法官裁定新台币500万交保。

  台湾力瑜贸易公司负责人沈凤英被控从2005年起,指示员工将195项过期原料窜改有效期后,卖给台湾知名五星级饭店、蛋糕面包店、咖啡店等逾千店家,获利3000多万新台币,台北地检署依欺诈等罪嫌将她起诉,并判刑4年。(中国台湾网 李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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