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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严打选举期间带手机投票行为 最高可处1年刑罚

2012年01月04日 15:32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月4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选举1月14日投票,苗栗县选举委员会昨天提醒选民,千万不要携带手机进入投开票所,只因为这次违规带手机进入投开票所,不仅面临处以罚金,而且依选举相关法令,可能会被科以刑罚。

  苗栗县选委会昨天公布选举注意事项等讯息,总干事张双旺、副总干事曾雪花说,过去选举投票时违规携带手机进入投开票所的案例屡见不鲜,旧有规定可罚3万元到30万元(新台币,下同),但这次选举新规上路,违者将被处1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科以3万元以下罚金,选民要特别注意。(中国台湾网 李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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