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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益世依贪污罪起诉 外界质疑“重罪轻放”

2012年10月26日 08:25 来源:东南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林益世涉贪被收押近4个月,昨天被起诉移审时刻意避开媒体镜头(右);他母亲沈若兰(左上图)、妻子彭爱佳(左下图)涉嫌协助收贿、藏钱,也都被起诉。

  据台湾媒体报道,“行政院前秘书长”林益世替地勇选矿公司负责人陈启祥“乔”中钢炉渣合约,收贿6300万元(新台币,下同),特侦组昨依贪污罪、财产来源不明罪嫌起诉;台北地院今天凌晨裁定林益世5000万元交保,限制出境和住居。

  林益世在法庭上感叹说:“我这辈子没有想到会从一个被大家肯定的“立委”,变成大家都骂的坏蛋;或许我收受陈启祥6300万元不符合社会期待,但我真的没有贪污之意。”一脸落寞,还是为自己喊冤。

  法官指出,虽然林益世涉犯重罪,可以用其他手段确保不会逃亡,要求他每晚7点向松山警分局中仑派出所报到。林益世听完裁定,没有高兴的样子,反而摇头说“筹不到了”。林益世交妥保金,就可获释;若检方在5日内提抗告,则要重新裁定。

  今天凌晨,林益世无法筹出保金,还押看守所。

  林母沈若兰代收、代藏赃款,林妻彭爱佳及舅舅沈焕璋、沈焕瑶帮忙藏钱,依贪污、洗钱罪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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